尺寸/重量
長度(X軸):16.5cm 寬度(Y軸):23.2cm 重量:3.4g
文物描述
此檔為〈臺灣省高雄縣政府土地登記通知書門字第15號之附表田地共有人〉,列有李金富、李港、李忠仁、李禮智、李添賜、李晉臣、李響、李丁進、李利、李燕、李文遠、李平和、李專、李蘇、李阿猛、李相、李水邦、李文詳、李丁枝、李沙來、李美眞、李天不、李金井、李路、李文燧等人。該土地登記後只剩李金富繼續保留自己部分的田地所有權,其餘共有人田地皆被徵收。民國四十二年一月二十六日,公佈「實施耕者有其田條例」,規定地主不分在鄉與不在鄉,一律得保留其出租耕地裡的中等水田三甲、園地六甲,超過規定的私有出租耕地,政府將以價購方式徵收
參考資料
A.書籍:陳誠,《臺灣土地改革紀要》(臺北:臺灣中華書局),1961
B.書籍:陳誠,《如何實現耕者有其田》(臺北:正中書局),19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