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透過藏品檢索頁之關鍵字或進階搜尋功能查詢欲申請授權的藏品,並可於藏品列表頁或藏品介紹頁進入申請子圖頁
2. 在申請子圖頁面中勾選欲申請的檔案類型
3. 由右方選單功能列進入申請
4. 選擇圖像後,開始申請授權
5. 閱讀並同意遵守收費作業要點及資料使用收費標準
6. 填寫用途說明與校對申請資料是否正確
7. 填寫及提交申請書
8. 列印申請單及具結書並用印
- 記錄「申請單案號」、「申請單密碼」(正確填寫電子信箱,系統自動寄發)以利查詢案件進度。
- 列印申請單、具結書,填寫簽核後寄回本館典藏近用組(館址:70946台南市安南區長和路一段250號)。
9. 館方確認費用
- 館方承辦初步審核申請資料內容及費用。
- 館方承辦與申請者確認申請資料內容及費用(注意:若資料有誤時,修正申請單或內容及費用或銷案)。
10. 申請者匯款(請與本館確認授權金額後再行匯款)
僅受理臨櫃繳款,不提供ATM繳費
匯款行:中央銀行國庫局【代號:0000022】
收款帳號:05618103039001
收款戶名: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資料使用費戶
匯款種類:公庫匯款
11. 提供繳款證明
將繳款證明mail或傳真至本館典藏近用組
(1)傳真電話:(06)356-4981
(2)E-mail帳號:o1081002@nmth.gov.tw 顏小姐
(3)如有申請相關問題請洽詢(06)356-8889分機2226
12. 確認入賬
館方確認入帳款項,若款項有誤時,館方會再次與申請者辦確申請資料費用。
13. 申請案陳核
奉核後館方將申請資料儲存於文化部雲端儲存系統,並以email通知申請者。
館方將申請書影本及收費收據,寄至申請者之通訊地址。
最後更新日期: 2024/08/09 15: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