尺寸/重量
長度(X軸):19.5cm 寬度(Y軸):26.9cm 重量:3.5g
文物描述
此物件為日治時期契約書,於昭和七年簽訂,一方為台灣製糖株式會社,一方為住於內埔三七二番地的李路、李文祥、李桹、李學、林登茷五人,契約內容大略為甘蔗採收、運送的相互規定,上述五人需運送一定數量至製糖會社,製糖會社需供給此五人售銀。
日治時期,日本政府引進了新式糖廠的概念,大規模的種植甘蔗、機械式製糖,大大增加了台灣蔗糖的產量。而製糖的過程中,原料的運送是很重要的一環,蔗農需先將甘蔗用牛車拉至臺車或運送甘蔗專用鐵路轉運,而後將甘蔗運至糖廠內加工。
參考資料
1.網站:臺灣記憶Taiwan Memory--國家圖書館:http://memory.ncl.edu.tw/tm_2007/hypage.cgi?HYPAGE=index.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