尺寸/重量
長度(X軸):17.4cm 寬度(Y軸):12.4cm 重量:1.2g
文物描述
此份文物為〈高雄縣政府縣收入繳款書〉,呈現長方褐色狀,此為字第36號歲入預算經常門款規費收入項,行政規費目地政規費,時間為民國40年7月份,徵獲金額為77元7角8分,應繳款人為李順和,實繳金額為台幣77元7角8分圓整,收入機關為旗山地政事務所,征獲日期為民國40年7月,填解日期為民國40年7月12日,一旁有備註為東勢埔三三六之二及五七五之二,民國40年度土地登記費,並印有「彰化商業銀行/現民國40年7月12日收/高雄縣公庫旗山分庫」的印記。台灣舊土地法雖已採強制登記主義,但無積極制裁規定。修正後則規定:逾
參考資料
高雄旗山地政事務局http://cishan.kcg.gov.tw/index1.php
李志殷,〈台灣光復初期土地權利憑證繳驗工作之研究〉,臺北市:國立政治大學地政研究所碩士論文,2003。
顏慶德,雷生春撰,《臺灣土地登記制度之由來與光復初期土地登記之回顧》(臺北:內政部,19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