尺寸/重量
長度(X軸):33.7cm 寬度(Y軸):24.6cm 重量:4.7g
文物描述
此文物為〈持分土地賣渡證〉,旗山郡內門莊內埔參壹參番地之一之地主李赤媽渡賣上述其地四分之一給買主李文祥,詳列地號、建物之分配狀況,因買主已付清款項且買主確實收足,為避免口說無憑而於昭和四年四月十八日簽立此賣渡證,買主李文祥四分之一其地之永保權在司法代言人野村鶴藏見證下隨即生效。關於日本土地之登記制度,在日治初期並沒有施行仍維持舊有之習慣,雙方合意即可交易,而直到1905年5號總督府以律令第五號制定「土地登記規則」採權力登記制,並依照登記生效主義,即土地一經登記者具絕對的效力,此後凡土地交易、分割、繼承都必
參考資料
A.論文:蘇昱彰〈國有非公用財產特殊讓售之研究〉,國立政治大學地政研究所碩論,2006
B.書籍:吳明鴻,《土地登記與強制執行之研究》,臺北市:成文出版社,19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