尺寸/重量
長度(X軸):7.5cm 寬度(Y軸):17.8cm 重量:1.3g
文物描述
此份文物為〈不動產監證費收據〉,呈現長方褐色狀,上面寫著字第105號,以及繳費人的相關資料,此人姓名為李順和住在內門村北埔巷六一號,不動產種類為田,坐落於內埔五七五二,面積為七分壹厘壹毛八糸,契價為五千四百九拾0元八角三分,所需繳納費額為五拾四元九角壹分,並註明上列費款業已照收除填留存根聯備查,並填具繳核聯送核外特填發收執聯,交納費人收執為憑,於上頭印有高雄縣內門鄉財務股國民四十年七月七日的戳章。光復初期國民政府接收台灣,對於土地登記訂了一套規定,登記程式、台灣省土地權利憑證繳驗及換發權利書狀辦法等,相關
參考資料
李志殷,〈台灣光復初期土地權利憑證繳驗工作之研究〉,臺北市:國立政治大學地政研究所碩士論文,2003。
顏慶德,雷生春撰,《臺灣土地登記制度之由來與光復初期土地登記之回顧》(臺北:內政部,19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