尺寸/重量
長度(X軸):18.5cm 寬度(Y軸):26.7cm 重量:4.4g
文物描述
此檔為〈臺灣省高雄縣政府土地登記通知書門字第15號〉,於民國43年合法通知完畢,依行政院實施耕者有其田案『共有耕地部分自耕部分出租期出租部分徵收放領後自耕部分辦理所有權移轉變更登記』之處理原則,進行內門鄉內埔段三六五之一號田地之共同耕地持分所有權交換轉移登記,登記後高雄縣政府行此書通知李文詳。此檔附有田地共有人姓名與持分表。民國四十二年一月二十六日,公佈「實施耕者有其田條例」,規定地主不分在鄉與不在鄉,一律得保留其出租耕地裡的中等水田三甲、園地六甲,超過規定的私有出租耕地,政府將以價購方式徵收。而地價按耕
參考資料
A.書籍:陳誠,《臺灣土地改革紀要》(臺北:臺灣中華書局),1961
B.書籍:陳誠,《如何實現耕者有其田》(臺北:正中書局),19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