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別
圖書文獻類 > 文書檔案 > 民間文書
器物類 > 商業財產 > 契約
尺寸/重量
長度(X軸):20.2cm 寬度(Y軸):28cm 高度(Z軸):0.1cm 重量:10.2g
文物描述
1.本件為日治時期馬芝堡頂番婆庄張根張發張毶獅立杜賣盡根契字證明文件,包含3份文件,第1件為明治44年(1911)馬芝堡頂番婆庄張根張發張毶獅立杜賣盡根契字,張根、張發、張毶獅3人共同持有1筆6分之3的共業土地,位於馬芝堡頂番婆庄393番地,面積8分4厘3毫4絲。今因缺錢,以99円50錢將6分之3的持分賣給馬芝堡頂番婆庄412番地之吳天、吳註、吳志。第2件為大正2年(1913)張毶獅張發仝立持分杜賣盡根契字,張毶獅、張發2人共同持有1筆18分之6的共業土地,位於馬芝堡頂番婆庄393番地,面積8分4厘3毫4絲。今因缺錢,以66円將18分之6的持分賣給馬芝堡頂番婆412番地之吳天、吳註、吳志。第3件為大正2年(1913)頂番婆庄393番地登記簿。附有登記證。2.「杜賣盡根」:土地產業完全買斷之契約。
參考資料
劉澤民,2007。臺灣古文書常見字詞集,頁:23。南投:臺灣古文書學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