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別
圖書文獻類 > 文書檔案 > 民間文書
器物類 > 商業財產 > 契約
尺寸/重量
長度(X軸):34.5cm 寬度(Y軸):25.2cm 重量:4.6g
文物描述
1.本件為大正5年(1916)馬芝堡頂番婆庄柯江河柯闊嘴柯炭仝立找洗杜賣盡根斷契字,柯江河、柯闊嘴、柯炭,3人共同持有1筆16分之1的共業土地,位於線西堡番雅溝庄550番地,面積2甲5分3厘8毫。光緒8年(1882)以47圓70錢典給頂番婆庄柯紹。光緒10年(1884)又向柯紹借41圓。今日3人缺錢贖回,以47圓將所持分之土地賣給向柯紹之孫柯□,47圓扣除借款41圓剩餘6圓,3人均分獲得2圓。2.「杜賣盡根」:通常是土地產業典借後無法償還時,再訂立完全買斷之契約。
參考資料
劉澤民,2007。臺灣古文書常見字詞集,頁:23。南投:臺灣古文書學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