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別
圖書文獻類 > 文書檔案 > 民間文書
器物類 > 商業財產 > 契約
尺寸/重量
長度(X軸):41.2cm 寬度(Y軸):45cm 重量:7.4g
文物描述
本件為嘉慶9年(1804)11月,堂兄維郎、維居與姪清吉等給維林之立對換園契字。在契字中載明,維郎、維居、清吉等人想要築屋居住在維林在分家過程中取得、位於北勢之旱園土地,因此在親友虔、九、綽叔的見證下,跟其以祖父遺留下來,坐落竹圍外南勢,每年繳納大租谷4斗之公園兩坵(公園是指共有之旱園)進行交換。本件代書人為友成。
參考資料
劉澤民,2007。臺灣古文書常見字詞集,頁:61。南投:臺灣古文書學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