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別
圖書文獻類 > 文書檔案 > 政府文書
器物類 > 商業財產 > 收據憑證
尺寸/重量
長度(X軸):22.5cm 寬度(Y軸):28.2cm 重量:1.4g
文物描述
1.本件為光緒15年(1889)臺灣布政使司給彰化縣姚哭丈單,1筆土地坐落於半線堡鄭厝庄(今彰化縣)、下則田1分2厘。發行字號第3,098號。清丈經費未收。2.光緒14年(1888)巡撫劉銘傳進行清丈土地(清賦),給予業主的土地單據為「丈單」,作為課稅依據。
參考資料
丈單,臺灣民俗文物辭典,國史館臺灣文獻館,2018/0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