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別
圖書文獻類 > 文書檔案 > 民間文書
器物類 > 商業財產 > 契約
尺寸/重量
長度(X軸):43.7cm 寬度(Y軸):43.5cm 重量:12.9g
文物描述
1.本件為光緒元年(1875)馬芝遴保圳頭厝庄柯世紹柯世越立典契字,柯世紹、柯世越繼承祖產,承典自莊金錠承張家水田一塊,坐落於霞佃尾土名田藔仔庄,此水田面積9分2厘,均分成兩份,各是4分6厘。今因柯世越缺錢,將此田4分6厘以佛銀85大員(庫平59兩5錢)典給胞兄柯世紹,期限為5年10月,到期若未贖,仍由柯世紹掌管。本件為轉典契字。2.「轉典」:出典人將土地或財產出典之後,承典人將典物再典給第三人。「庫平」:清代臺灣交租納稅,銀元折算官庫標準銀之比率,乾隆15年(1750)曾規定1銀元值紋銀6錢6分。
參考資料
劉澤民,2007。臺灣古文書常見字詞集,頁:36、58。南投:臺灣古文書學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