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別
圖書文獻類 > 文書檔案 > 民間文書
器物類 > 商業財產 > 契約
尺寸/重量
長度(X軸):48.5cm 寬度(Y軸):47.2cm 重量:8.2g
文物描述
1.本件為明治38年彰化廳馬芝堡圳頭厝庄頂番婆庄柯不立胎備銀字,柯不有一塊土地位在埤堵,今因缺錢,透過親戚柯芽仲介,以龍銀60圓胎借給彰化廳線東堡北門外街332番地林心婦,每年每圓貼利息谷8升,合計每年需貼利息谷4石8斗,至6月旱季繳納不得短欠,未繳利息則聽從林心婦將土地招佃收入抵利息。胎借年限不拘,未贖回每年需貼利息。2.「胎借」:抵押權之設定,以田園等不動產抵押借錢,債主可使用田園所收租稅作為利息。
參考資料
劉澤民,2007。臺灣古文書常見字詞集,頁:34。南投:臺灣古文書學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