尺寸/重量
長度(X軸):27.6cm 寬度(Y軸):39.5cm 重量:5.7g
文物描述
此物件為街庄立教員分別調查,從表中看出,此學校訓導有內島人男生6人、本島人男生8人,教員心得(代用教師)內地人男生1人、女生2人,本島女生1人,另計街庄立高等科與補習科共置學校一所,及本科學級17。
日治領台初期,教師分為教諭與訓導兩類,教諭為為主要教學者,由日人擔任,訓導為輔助教學,由台人擔任,1922年,台灣教育令公佈,將教員細分為甲、乙、丙種、專科、及公學校訓導五類,但教諭與訓導稱呼不變,直至1924年,新台灣教育令公佈,教諭改為訓導,訓導改為准訓導,而教員細分原則不變,僅公學校訓導轉為甲種准訓導與乙種准訓導,甲種可教高等科,乙種為公學校教師,丙種為番人公學校,專科即現代所稱的科任老師,甲乙准訓導為輔助教學。
參考資料
論文:謝佩錦,〈日治時期臺灣公學校教師之研究〉,新竹:國立新竹教育大學社會科教育學系碩士班碩士論文,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