尺寸/重量
長度(X軸):40cm 寬度(Y軸):27.5cm 重量:6.4g
文物描述
此份文物為「學校職員健康調查」文件,呈現長方狀有些微破損,但保存狀況仍算良好,時間為昭和七年度,楊公發第283號,共分為實業補習學校、小學校、公學校三種,分別有職員總數及調查人員,將男女分開計算。此報告時間為昭和七年六月七日,當時楊梅公學校長為岩見延明,中壢郡守為中尾莊兵衛。一九一八年七月昭石元二郎繼任總督時,提出「同化政策」治臺的口號,使原先「以日語同化臺人」的政策更形具體。一九一九年總督田健治郎復採首相原敬氏的建議,實施「內地延長主義」治臺政策。此二大政策充分強調「內臺融合」及「內臺無差別」,欲以一視同仁達到安撫臺民的目的。然考其實,只是挾同化及內地延長主義之名,仍行其以日人為本位的差別待遇。因此「臺灣新民報」曾評其為「一視不同仁的統治下策」,蔡培火亦指出此同化政策是「以母國人為本位之榨取行為」。同時日人島田三郎也認為,日本這種藉同化之名,不顧風俗、習慣及社會狀態的差異,而強行化臺民之情形為「治臺之誤謬」。由於同化政策與內地延長主義的提倡,以及日本資本主義發達後,想在台灣更進一步發展實業,因此除了加強日語普及之外,實業教育仍為這時期的教育重點。持地氏還指出:「謀求實業教育的振興,是臺灣士人教育的前途所當為之急務。」,因而實業學校由一九一九年至一九三O年時,由原來三所增加到二十三所。實業學校雖增加許多,但目的只在教授臺人低級的實業教育,至於較高之工業校則由日人獨佔。又一九二二年教育令雖然規定中等以上學校採取臺、日人共學制度,卻反而造成臺人就學機會減少的情形,而且師範學校採隔離政策,由此可明白共學只是政策而已,並未確實執行。此時期之初等教育在注重日語及實業教育方面,與前期大略相同,但在共學制度下則與中等以上學校不同。一九一九年,總督府以日、台人風俗、習慣以及日語基礎不相等為理由而不實施共學制。經過台民要求後,於一九二二年起實施共學制,但仍以是否使用日語為標準,且規定台籍兒童擬入小學校者,或日籍兒童欲入公學校者,需經由小學校之舊況,因而當時台民認為總督府對教育根本無意改革。一九二三年教育令將蕃人公學校併於一般公學校中,修業年限仍維持四年制,有別於漢人所入之一般公學校。而蕃人教育所在此時已發展到一八七所。綜觀此期初等教育雖已名為共學,但事實上仍延續前期之三元化教育政策。一九三七至一九四五皇民化時期的教育政策,為了配合皇民化運動的進行,成立了十五個「鍊成所」以推展教育。在教育政策上更加強進行日語,除了獎勵日與家庭,在各地也廣設國語講習所及簡易國語講習所。其次在實業教育上,還希望經由教育養成國民皆兵,達到皇國臣民化的目的,於是基於「初等教育的革新乃是革新所有相關教育的前提」的理由,從初等教育著手進行改革。在課程上廢除公學校漢文科,且高年級加入武道課,期培養兼具日人武道精神的青年,。一九四一年,更為了鞏固台灣民心,將小、公學校一律改成國民學校,以示台、日地位相等。但課程仍分為第一號、第二號、第三號,與原先日人子弟入小學校,漢人子弟入六年制公學校,及「蕃人」子弟入四年制公學校之情況無異。一九四三年起雖施行義務教育,然因戰爭緊急學生多無法受正規教育,一九四四年全面動員後,教育可謂解體而無實際效果可言。日據時期台灣初等教育自一八九八年小、公學校創立、一九O四年教育所開設、及一九O五年蕃人公學校設立以來,即確定了三元化政策。終日據五十一年間,雖名稱、規則屢有更改,且實施共學制及國民學校制,然以日人、漢人、「蕃人」三種以民族區別的三元化教育政策,及培養「皇國臣民」為目的的之政策,終日據時期在實質上並無改變。
參考資料
1.楊梅市公所http://www.yangmei.gov.tw/index.html
2.楊梅國小https://sites.google.com/a/ms.ymes.tyc.edu.tw/ymes/
3.謝佩錦,〈日治時期台灣公學校教師之研究〉,新竹:國立新竹師範學院社會科教育研究所碩士論文,2005。
4.鄭梅淑,〈日據時期臺灣公學校之研究〉,台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