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份描述
本藥品標有「內衛藥製字第08994號」,應為1949年-1971年許可字號產物。
尺寸/重量
長度(X軸):3.9cm 寬度(Y軸):3.9cm 高度(Z軸):1.1cm 直徑:3.9cm 重量:10.7g
文物描述
1.本件應安堂製藥廠製八卦牌紅妙膏為寄藥包之組件48,藥膏盒為金屬製圓形扁盒,上下開闔,整個盒體以紅色調為主,上蓋有一個大大的紅色八卦蜘蛛網作為主圖,八卦中心印有「紅妙膏」字樣,八卦圖的上方有「八卦牌」字樣,下方有「外用」字樣;盒底中央有一個的白色圓形區域,區域內標明該藥的主成份、效能、用法用量、注意事項、許可證字號「內衛藥製字第08994號」及製藥商「台灣應安堂製藥台中」。本件藥膏盒表面有多處大小不一的鏽斑,主要集中在盒蓋及盒身底部的邊緣位置。2.該軟膏屬氧化鋅軟膏(Zinc Oxide Ointment),為皮膚科常見用藥,其他成份還有磺胺類藥物(Sulfamine…)、Camphor Purified(精製樟腦)、Bolic Acid(硼酸)及Food Color Red No. 6(食用紅色素6號)等成分,由盒底說明可知該藥可治療刀傷、火傷、濕疹、皮膚病等皮膚疾患。3.臺灣的「寄藥包」賣藥制度,日治昭和時期傳入臺灣,二戰後曾受僱於日本藥商的臺灣人先後在臺中、彰化地區創辦製藥廠,臺中地區以明通製藥社、中美製藥社及應安堂最為有名,這些藥廠成立後亦以製造成藥為主,並透過寄藥包作為銷售通路,在藥政管理的相關法令並不完備的時空背景下,寄藥包與成藥成為1950年-1970年臺灣醫療服務的主流。
參考資料
吳秋儒,2011。藥品宅急便—「寄藥包」之研究。新北:淡江大學歷史研究所碩士論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