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典藏專欄

  • 典藏物語-神像修復前的科學檢測 下篇

    典藏物語-神像修復前的科學檢測 下篇

    來源與出版資訊:鄭勤思,〈典藏物語-神像修復前的科學檢測 下篇〉,《Watch Taiwan 觀・臺灣》第39期(2018年10月) ,臺南: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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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典藏物語-神像修復前的科學檢測

    典藏物語-神像修復前的科學檢測

    來源與出版資訊:鄭勤思,〈典藏物語-神像修復前的科學檢測〉,《Watch Taiwan 觀・臺灣》第38期(2018年7月) ,臺南: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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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典藏物語-展示保存與環境

    典藏物語-展示保存與環境

    來源與出版資訊:鄭勤思,〈典藏物語-展示保存與環境〉,《Watch Taiwan 觀・臺灣》第36期(2018年1月),臺南: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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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臺灣夏日古早味

    臺灣夏日古早味

    來源與出版資訊:魏雅蘋,〈臺灣夏日古早味〉,《幼獅少年》,第524期(2020年6月號):頁8-11。臺北市:幼獅文化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只賣「冰水」有影嘸? 酷聖石、哈根達斯、莫凡彼、明治、杜老爺……看著琳瑯滿目的冰淇淋品牌,你能想像「賣冰水」的小販會大受歡迎嗎? 早年的臺灣沒有冰箱等冷凍設備,得向外面商家或是兜售小販購買各種「冰」製品。當挑著冰水桶和木櫃的小販現身街道,提供夏日揮汗耕種的人暢飲一碗冰水,你說是不是一劑消暑良(涼)藥? 黃金田繪《賣冰水的》,2004年。(臺史博館藏號2005.007.0006) 第一做醫生,第二要賣冰 「枝仔冰喔!」「叭~噗~」當聽到伴隨鈴鐺或喇叭的叫賣聲,絕對能讓大人小孩都感到興奮。由於早期臺灣許多小朋友都希望自己長大能賣冰,所以當時有「第一做醫生,第二要賣冰」的俚語喔! 冰品叫賣用黃銅手搖鈴(臺史博館藏號2004.028.1600) 冰淇淋叫賣喇叭(臺史博館藏號2004.028.1601) 阿嬤筆下的枝仔冰店 有一位在臺北艋舺的謝招治阿嬤(1929年~2014年),退休後用「圖畫」的方式描繪對艋舺的印象,寫實畫作反映那一代臺灣人的生活。 她在《枝仔冰店》這幅畫的圖說寫著:「酷熱的夏天吃冰消暑是最好的辦法,我小時候也常光顧枝仔冰店,一枝一毛錢的枝仔冰,又冰又甜又便宜,是人人喜歡的冰品。店裡還有學生放學後,來批一些枝仔冰上街去叫賣,賺一些零用錢貼補家用。」 謝招治繪《枝仔冰冰店》,1998年。(臺史博館藏號2015.044.0029) 千變萬化的「剉冰」 夏天要吃冰!絕對少不了剉冰。剉冰是一用剉冰機或手工用刨刀、鑿刀將冰塊削成碎冰、冰屑後,再添入不同配料而成的冰品。 受到日式甜點影響,臺灣最初的剉冰是搭配紅豆,以及本地盛產的綠豆、蜜豆、芋頭等多元食材所製成的豐盛八寶冰,還有添加時令水果的繽紛水果冰。 時至今日,古早味的麵茶、Q彈的湯圓和麻糬,再加上濃香的芝麻和花生醬入料,就成為風味獨特的臺式剉冰。 黃金田民俗畫《剉冰》,約1999年-2005年。(臺史博館藏號2005.007.0005) 沁涼加分的盛冰器皿 不論剉冰的靈魂是糖水或配料,一只「冰碗」可是觸動味蕾與視覺的美學饗宴。 日治時期,玻璃冰碗開始大量出現,日人在臺設置玻璃工廠,引進技術並大量製造出姿態、線條、色彩如花般多采多姿的冰碗。 試想在炎熱的臺灣,用翠綠透亮的高腳冰碗,或者是色彩繽紛的花形冰碗盛裝冰品──透明的玻璃器皿,將雪白美麗的冰晶襯托得更加清涼珍貴,也增添在冰果室享用冰品的酷涼感。 翠綠紅豆冰碗。(臺史博館藏號2006.003.0031) 仿賽璐璐花型玻璃。(臺史博館藏2003.001.0464) 做夢也會笑的「天霸王」 消暑古早味中,冰淇淋「賽局」也是令人印象深刻的一味。 早期叭噗車上常有讓客人下注的飛機旋轉臺,這種機臺常分有大、中、小及特大等機率不一的區域,讓買冰的客人可以試手氣,博取更多冰球數或更大份的冰球。 最讓大家歡聲雷動的,莫過於贏得「天霸王」──這是用最大的巨無霸冰杓來挖取的大冰球,中獎機率雖低,但若有幸中到這支上上籤,還可和大家一起分享這顆如雷球般大小的冰淇淋,是不是做夢都會笑呢? 飛機臺底紙。(臺史博館藏號2010.019.2163) 「天霸王芋冰販售器材」依尺寸大小排列共有二十五支挖冰器。(臺史博館藏號2010.031.0385) 清涼降火的古早冰飲 臺灣的夏天炎熱而窒悶,當然少不了一杯古傳的退火飲品。 冬瓜茶、甘蔗汁與青草茶號稱臺灣三大古早冰飲,其中「青草茶」又稱百草茶,以咸豐草、鳳尾草、仙草、薄荷、魚腥草等植物熬煮製成,飲用後有退火除濕、清熱解毒的功效,在盛暑酷熱的天氣常見攤販叫賣。這些古早冰飲不僅天然健康,清涼退火的魅力也是日新月異的手搖飲品無法取代。 沿街叫賣是早年臺灣社會常見的生活景象,仔細觀察這些攤車,會發現攤商們運用智慧巧思,將「冰飲服務」與「廣告需求」結合在生財工具上,經由這些攤車彷彿穿越時空,看見攤商與客人往來熱絡的溫馨情景,以及昔日刻苦奮鬥的臺灣精神。 青草茶推車組。(臺史博館藏號2010.031.0276) 賣冬瓜茶的攤子。(臺史博館藏號2004.028.1459) 在昔日食物變化有限、四處找零食吃的童年時代,簡單的冰品、飲品就是大家在夏日裡的莫大享受,那些叫賣聲響、好吃好玩又可以共享的樂趣,也全都融合成難以忘懷的臺灣夏日古早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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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物捐贈

    文物捐贈

    來源與出版資訊:葉前錦,〈珍藏寶貝只送不賣─談如何捐贈文物給博物館〉,《Watch Taiwan 觀・臺灣》(2013年4月):頁14-15,臺南: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 博物館為專業的典藏機構,一般藏品取得方式包括田野採集、購買、捐贈、移轉、交換等途徑,其中捐贈是與民眾最直接的互動。每年博物館都會收到民眾主動捐贈文物,捐贈的動機十分多元,例如希望自家收藏可以成為博物館的藏品公開展示、本身無力保存物件想要託付給博物館妥善保管、希望透過實物捐贈節稅或資源回收等等,無論出發點為何,文物捐贈確實有助於博物館達成保存維護與教育推廣的功能與使命。 然而並非所有的文物捐贈都是皆大歡喜,有些捐贈者會設定贈與條件讓博物館難以接受;有些捐贈者則一廂情願提供博物館已大量蒐藏或完全不蒐藏的物件;部分捐贈者甚至認為博物館不懂物件的價值拒絕捐贈,或表面上收了但卻放在庫房裏面不展覽出來…等。到底如何捐贈才能既符合博物館的需要,又滿足捐贈者的期待?以下就以本館為例,簡單介紹文物捐贈的基本流程與捐贈者應注意的事項。 STEP 1:了解博物館收什麼? 不同類型的博物館各有其研究專長與蒐藏特色,收藏不同類型的藏品,例如美術館以藝術品收藏為主,自然科學博物館收藏動、植物標本。為了讓蒐藏業務制度化,博物館多訂立建館宗旨與蒐藏政策作為標本文物管理維護的最高指導原則。例如臺史博的藏品蒐藏範圍主要以十七世紀至當代與臺灣歷史、常民生活相關的歷史文物為主,除傳統的官方檔案文書、史料文獻外,還特別著力於民間資料、庶民生活器物、圖像、地圖、照片、影片、近代及當代物件、無形文化資產以及流散海外的臺灣相關資料之蒐藏。因此本館僅接受符合建館宗旨、典藏政策與蒐藏範疇之物件為永久蒐藏,若是收藏不符合蒐藏範圍的物件,不僅造成儲存空間的負擔,日後也難以展出或應用。建議民眾捐贈文物之前,最好先確認捐贈文物的性質是否符合博物館的蒐藏範圍,這樣才比較不容易找錯對象,珍貴蒐藏所託非人。 STEP 2:連絡博物館提供捐贈訊息 民眾若有適合的文物想捐贈給臺史博,可透過以下途徑,例如上網至臺史博官網寫信至館長信箱,或直接致電服務臺與典藏組詢問。本館在接到通知之後,會儘快通報並指派相關人員與捐贈者連繫,進一步了解捐贈案件的狀況與需求。許多民眾會將文物帶到博物館當場捐贈,這看似直接明瞭,但由於博物館的儲存空間有限,或為了避免物件來路不明、保管期間責任歸屬、或返還爭議等問題,一般不建議民眾到館捐贈,建議先與館方人員連繫,再進一步討論適合的捐贈方式。 STEP 3:捐贈案件評估與審議 文物捐贈必須經過一段時間的評估與審議之後才能決定是否收入典藏,臺史博首先會指派捐贈物件相關專長領域的研究人員與捐贈者連繫,進行電話訪談或約定時間到府實地勘查。由於捐贈物件的價值往往取決於背景資料的完備與否,因此物件的名稱、年代、用途、捐贈者取得的經過、使用脈絡等問題必須一一調查清楚。如果捐贈者提供的資訊不夠完整明確,研究人員回館後還必須進一步研究與考證,撰寫完成「物件評估報告」後,提送館內「蒐藏審議委員會」進行審查。蒐審會係由館內專業人員組成,每年定期於三月、六月、九月、十二月召開會議,審核當季申請入藏的捐贈評估案件。 STEP 4:簽訂文物捐贈同意書 捐贈案經館方審議過後,館方人員會通知捐贈者審議結果。決議入藏之捐贈案後由典藏組專人負責捐贈文物的取得作業,包括寄發館方正式公函及「文物捐贈同意書」。捐贈同意書的內容詳細記錄捐贈者的姓名、聯絡資料、所有權聲明與轉移讓渡情形、館方取得物件及同意書簽立的時間,以及捐贈物件影像及清單,經雙方確認無誤用印簽章完成後,文物捐贈便正式生效。一般製作成ㄧ式三份,由捐贈者保留一份正本,另外一份正、副本則由博物館永久存檔。 STEP 5:博物館取得捐贈文物 博物館與捐贈者完成捐贈同意書簽訂後,最後將進行文物實體取件工作,並辦理文物相關的保險、包裝、運輸作業。有時會因為前置研究需要,將捐贈文物以借入的方式取得暫存,此時便無須再次進行取件工作。博物館在取得文物回館之後,為表揚並感謝捐贈者對博物館的支持,通常會致贈感謝狀或感謝獎盃、獎座等。所捐贈的文物後續將由典藏人員進行登錄、編號、編目、清潔維護、攝影、入庫上架等工作,日後提供館內外人員研究、展覽、教育推廣等用途使用。 臺史博自2000年籌備處成立以來,陸續收到許多熱情慷慨的民眾捐贈家中珍藏的古物,捐贈者人數目前已超過200餘人,所捐贈的文物類型眾多,小至錢幣鈕扣,大至車船舟楫,累積捐贈文物已近萬件,佔本館總蒐藏量的24.5%,捐贈文物儼然成為本館重要的藏品來源之一。為持續豐富館藏,歡迎民眾無償捐贈老祖宗留下的古物,一同見證臺灣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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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數位化

    數位化

    WHAT~什麼是數位典藏? 數位典藏(digital archive)是指將有保存價值之實體或非實體資料,透過數位化方式(攝影、掃描、影音拍攝、全文輸入、轉置等),並加上後設資料(Metadata)的描述,以數位檔案的形式儲存。 簡單來說,就是將各種類型的資料作成可以在電腦上操作使用的電子檔資料。如何利用此一影響全球人類生活以及知識體系的工具,營運未來的博物館文化知識,成為近年來博物館界的熱門課題。館藏品資料的數位化,正是此一波趨勢的基礎工作。 WHY~為什麼藏品要數位化? 在社會變遷與科技發展兩大趨力推波助瀾下,博物館的典藏工作已無法繼續單純地扮演文物的保管者、守護神角色,而必須符合時代的潮流,進而成為資訊的守門員及提供者,藉由即時、互動的新科技之助,來面對相似機構的競爭與挑戰,滿足社會大眾的需求。博物館藏品資訊的分享與交流儼然成為另一種達成博物館目標不可或缺的策略工具。 簡單的來說,以前的博物館都要透過藏品的實體使民眾互動,後來攝影技術讓更多人可以接觸到藏品,現在藏品可以透過數位化資料跟更多的民眾互動,就是讓藏品資訊流通更為便利,並可讓藏品減少被使用的次數(安全及維護考量),應用上更為多樣(可作為展示、出版、仿製品及文化商品…等目的)。 WHEN~何時開始數位典藏? 自1990年美國國會圖書館的「美國記憶」計畫開啟了數位典藏的大門後,世界各國紛紛著力於許多相關的數位典藏工作,而臺灣執行數位典藏工作始於1998年,至今發展已超過十年。而本館則於2003年開始著手進行數位典藏工作,截至2012年底已完成約12,000筆資料。 HOW~如何進行藏品數位典藏? 數位化的過程大致上為物件藉由設備(拍攝或掃描)擷取為影像或影音數位資料,再將數位資料轉製成輸出品,簡單來說讓就是物件(藏品實體)、數位檔案(由螢幕觀看)、輸出品(打樣稿或仿製品)由人眼觀看趨於相近。至於如何要達到這三者趨於相近,則是另一個專業的課題。 使用相機等設備擷取物件影像數位檔。 數位化的品質就是讓物件(圖右)、數位檔案(圖左)、輸出品(圖中)這三者看起來趨於相近。 並針對每件藏品進行研究,將檔案本身的內容、背景、屬性等內容建入後設資料,為儲存的檔案增添更多背景資訊,也真正達到典藏的目的。 但並非作好數位典藏工作即可,更重要是在於藏品本身的保存維護,這才是博物館最重要的使命(有實體才有數位資料)。 WHERE~藏品數位典藏應用在哪? 藏品數位典藏應用的層面有展示、研究、教學、出版、媒宣、文宣、節目製作、紀錄片、衍生設計、文化商品…等。 而本館最常見的藏品數位化資料,就是應用在展示中,包括展板、佈置、展品、展覽專刊…等。 接著就是出版品,出版的部份有專為藏品出版的,例如「片格轉動間的臺灣顯影」、「經緯福爾摩沙-16-19世紀西方人繪製臺灣相關地圖」、「測量臺灣─日治時期繪製臺灣相關地圖,1895-1945」等;也有利用許多藏品圖像資料的出版品,例如「觀臺灣」,都受到許多民眾的喜愛。 另外,來到博物館的民眾多數都想帶個紀念品,而最有紀念價值即是這個博物館利用藏品衍生的「文化商品」,本館正努力的耕耘這部分,也深受許多民眾的喜愛。 應用在展場中的展板。 應用在展場中各式各樣的仿製品。 應用在出版品-經緯福爾摩沙-16-19世紀西方人繪製臺灣相關地圖。 應用在出版品-片格轉動間的臺灣顯影。 應用在出版品-觀臺灣。 應用在文化商品-包邊抱枕。 結語~ 藉由資訊科技將文物數位化典藏,將館藏品進行建檔、拍攝、數位化等工作,以文字、聲音、影像及視訊方式呈現,使館藏品的資源,得以透過網路,讓民眾及研究者整合性的查詢利用,讓臺灣的歷史及文化更普及於全民,讓世人更了解臺灣歷史文化,讓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屬於全體臺灣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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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為何不能『上下其手』

    為何不能『上下其手』

    來源與出版資訊:黃瀞慧,〈為何不能上下其手?〉,《Watch Taiwan 觀・臺灣》第15期(2012年):頁14-15 ,臺南: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 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開幕至今,吸引了上百萬的民眾蒞臨,一進入展場,映入眼簾的不是栩栩如生的人像就是逼真的文物,由於展示的手法及物件,非常貼近常民的生活,促使熱情的民眾常忍不住去「觸摸」,以感受其精緻細膩的質感,但這樣的對仿真展品或是原件文物『上下其手』其實是種大傷害!那熱門拍照處的「警察大人」就是遭到觀眾「稱兄道弟」的對待而斷臂,要修護就得大費周章亦影響其他觀賞者的權益,而這僅是其中一個例子。一般民眾無法理解當中利害關係,往往對於相關規定充滿疑惑甚至故意違反規定來測試有什麼後果,這樣下去要維持原來設定的展品規模就要受更大考驗了!以下就正式進入主題吧! 為什麼不能『摸』? 為了讓觀眾更能直接觀察這些仿真展品或是原件文物,加上有些量體較大,因而裸露展出。未裝設玻璃罩等防護措施,並不意味著可以隨心所欲,而是要觀賞者用眼、用心去看。至於為何博物館內的展品及原件文物不能摸呢?當然最重要的原因是「保存文物」,部分文物因年代較久,本身已經稍有磨損,或是材質是金屬、木質、織品類等對溫濕度有較高要求,觀眾隨意觸摸會使汗液、灰塵、鹽、酸和油殘留在文物表面,即使是乾淨的手也可能轉移這些有害的物質,易使這些文物變質,減少壽命,更別說「攀爬」啦!那極易使它們毀損,造成無法預估的損失,導致不利展出和保存,即使那是仿真的展品也一樣。因此有必要在觀眾進館前灌輸這樣的觀念,了解到博物館和到百貨公司畢竟不同,隨意「觸摸」或「攀爬」這些仿真展品或是原件文物,必定造成其污損,甚至影響其他觀眾參觀品質。 「受贈展」及「來去臺灣展」展出的船隻,常遭受觀眾「襲擊」。 保持適當距離 各個博物館對觀眾參觀開放性展品都會採取因應措施,如設置說明牌勸導觀眾不要隨意「觸摸」和「攀爬」展品,或用「伸縮圍欄」隔離,讓觀眾了解並予配合。當參觀人數增加時,不斷增設圍欄,增加警語,甚至增加志工,但「請勿觸摸」、「請勿跨越」提示牌似乎無法擋住觀眾的好奇心,不少人偏要伸手「觸摸」,一兩張警示語沒效果,只好幾個重要或是容易遭「襲擊」的展品旁都擺上,雖然有礙美觀,總比展品被弄壞的好。展場服務人員及志工尚需不斷地提醒「請不要觸摸」,一天要喊個幾百回,得站在展品前嚴格把關,觀眾也莫怪服務人員採緊迫盯人戰術了。 觀眾經常想要跨坐自行車 將您的熱情轉換成愛護展品的心 若站在展品及文物的角度來看,如果您被亂摸、亂碰是不是會很難過呢?相信有同理心的您是可體會的,況且當您拍攝喜愛的展品及文物時,周邊老是有明顯的告示牌及圍欄,是不是挺礙眼的? 觀眾喜歡「下手」,例如摸摸看人像穿著的西裝質感如何,好奇「內裡」,進而解開釦子;或撫摸光溜溜的「農家小朋友」和浮在水面活靈活現的「水牛」等等令人匪夷所思的行為,或許是太渴望深入了解展品了,但都有貼心的服務呀!這時候利用說明牌及導覽員的詳細解說便可以進一步了解用途或是製作的材質,而非「親身體驗」哩! 的確大朋友或小朋友在百貨公司看到喜歡的商品,通常都會興奮地觸摸、把玩,於是到了博物館,依然維持著那種「熱情」,對某些展品有著高度的興致,殊不知這正是博物館人員最擔心、害怕的,為了保護這些展品及寶貴文物能讓喜愛臺灣歷史的朋友及後人欣賞,請將您的熱情轉換成愛護展品的心,手下留情,用眼睛欣賞就好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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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為何我不能「閃」

    為何我不能「閃」

    近年來,博物館陸續開放部份展場允許攝影,民眾常在閃光燈的模式下拍攝,造成了典藏文物安全的隱憂。 閃光燈約在十九世紀末被發明,主要的用途是在光線不足的環境下,短時間發出強光為被拍攝的物體增加亮度。在博物館環境光源普遍不足的情況下,許多民眾的直覺反應,便是開啟閃光燈自己喜愛的主角「補光」。 常識一:為何閃不得? 一般而言,博物館針對「光敏感文物」在展示時的照度控制在5燭光(50lux)以下。可是閃光燈雖然持續的時間只有1/1000秒,但它產生的能量卻是展示光源的好幾倍,加上參觀的民眾,每個人都要拍照留念,能量累積下來,自然會對文物造成無法彌補的傷害。 為了保存文物,博物館會針對各種光線設備進行嚴格把關,包括館內與展示櫃裡的照明設備,不僅避免使用會產生高溫的鎢絲、水銀與鹵素燈管,同時裝設「低紫外線燈管」、「調整燈管點亮強度」,讓文物接受光的照度在合理範圍內,降低光線對文物的影響,減緩劣解的情況發生。 這也是博物館展場服務人員,總是會提醒觀眾,記得關閉相機的閃光燈的原因所在。 常識二:為何曬不得? 除了怕閃光燈,文物更怕曬。好比農曆年後夏至未到,大紅的春聯紙漸漸褪色成粉紅色而只留下濃郁的墨色。另外,放置在辦公桌上的塑膠夾,在陽光的照射下,而褪了色。這都說明了光線對於物品的影響,不可忽視。 許多人在陽光普照的晴空下,總會想盡辦法讓自己的皮膚遠離太陽紫外線的摧殘,撐傘與防曬乳樣樣都來,目的是為了讓自己保持白晰的外表。 儘管如此,即使皮膚晒傷變黑了,依然有辦法回復,這是因為我們皮膚的細胞是有生命的,受損了會自行修復,但沒了生命的物品受損後,是無法再自行修復的。 常識三:為何照不得? 基本上,光線包括三個部份,可見光、紅外線與紫外線。以紅外線與紫外線兩種波長的光線對典藏文物的影響最為明顯。 紫外線能量強,容易破壞物質本身化學結構而使得物質劣化降解。紅外線,容易使得物體加熱而溫度上升,加速各種化學反應的速度,促使物體遭破壞。 博物館裡的文物都會儘量避免遭受光線的照射,特別是有機類文物,如含有染料的織品或水彩,紙質類、木質類文物等都是特別敏感的族群。 然而,文物不可能終其一生都被置放在黑暗的庫房中,不被展示或應用,雖然文物從庫房被取出後,都放置在室內的環境中,但多數照明設備都仍有紫外線與紅外線的存在,因此,博物館都會控制文物被取用展示的時間,避免太過長時間的展示及應用,以保護文物。 文物所代表的歷史價值與意義是無法被取代的,但是,關閉了閃光燈,仍可透過不同的攝影技巧補捉更多美好的畫面。文化資產保存並非一人之力可及,希望大家一同努力,讓這些豐富的記憶繼續的留存下去。 置放在文件架上的資料夾在光線的照射下嚴重褪色。 博物館隨處可見提醒民眾勿使用閃光燈的標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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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博物館展場照明

    博物館展場照明

    很多來臺史博參觀的朋友進到展場通常都會發出兩個「哇」!第一個「哇」是有感於展場的寬闊高挑與建築富有特色,至於第二個則是「哇!展場怎麼那麼暗啊!是要營造博物館驚魂的氣氛嗎?還是因為要節能減碳?」其實都不是啦!會讓大家在迷矇的環境中欣賞這些歷史悠久文物的原因,最主要是為了保護這些重要的文化資產。 一般我們的視覺經驗認為要有足夠的光線,才能看清楚目標,但是光線中所含有的能量,卻會對文物造成不可挽回的傷害,大家應該都有一個經驗,就是將閱讀過的報紙放在太陽曬得到的地方,過沒多久報紙就變黃變脆,甚至再曬久一點,報紙一碰就裂,這就是光線中的能量破壞了紙張纖維的化學鍵結,使組成結構變差所產生的狀態。 因此,博物館收藏的有機材質文物,如紙張、織品衣物、照片等,對於光線的照射時間與強度,就必需小心翼翼地控制與管理,否則就會出現紙張變黃變脆、織品褪色、照片影像消失等劣化狀況了。 一般我們日常生活中所使用的光源,可大致分為兩大類,一類是像鎢絲燈泡的白熾光,這種光源的熱能含量很高,因此這種光源對文物造成的危害是產生高溫,影響到文物的保存;另外一類是像日光燈的螢光,其中含有很強的紫外線,紫外線的能量很高,會輕易地將上述文物的化學鍵結破壞,產生文物外觀上發黃變脆等變化!所以,當蒐藏品沒有上臺展示給各位觀眾欣賞時,它們全部會被蒐藏保存在沒有光線的庫房裡,以排除燈光熱能與紫外線對它們的影響。 然而先前提到,人類的眼睛想要看到東西,就一定要有光線,進到博物館裡面,要讓大家既能觀賞這些寶貴文物,又要兼顧文物保護的考量,我們就必須正確地選擇光源與適度地控制光源的強度,比如說照在文物上的燈光必須是無紫外線,而且會產生熱能的燈具一定要遠離展示中的文物,並且也要嚴格控制光的照度。在臺史博控制光照度的標準以有機材質藏品為例,主要以5燭光(50Lux )為基準,最多不超過10燭光(100 Lux),博物館展示光源控制已在國際上行之有年,美國博物館協會AAM(American Association of Museums )甚至也出版相關文獻與手冊推廣相關知識 。 一般來說,我們在辦公室或教室中所感受到的光源照度大約為300 Lux,在有烈日照射的戶外大約為100,000 Lux,因此,當大家瞬間進入到博物館環境時的確會覺得偏暗,好在我們人類的眼睛有很強的調適能力,在暗處瞳孔會放大讓更多的光線進入眼睛,當眼睛漸漸的適應後視線便會清楚,有了自體與設備上的互相配合,文物就能夠在安全的環境下,讓我們盡情的觀賞了。所以,下次進入展場後要開始欣賞文物前,可以先眨眨眼睛調節一下,便能改善光線照度上的落差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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