尺寸/重量
長度(X軸):27cm 寬度(Y軸):20.8cm 重量:1.63kg
文物描述
此文件為〈虎尾郡壯丁團檢閱紀念〉於昭和七年12月20日拍攝,隸屬台南州警部(虎尾庄內勤主任)田村文次,圖中為檢閱儀式的過程,全員佇立於臺前觀禮,並由代表授旗。日治初期,由17歲至40歲間之保正、甲長組成義務性質之「壯丁團」,為總督府搜剿抗日勢力的重要工具。當時壯丁團屬於警察系統,團員由管區推薦,經派出所主管同意,性質類似現今的義警,協助巡察辦事。至1903年(明治36年)7月,全台計有壯丁團1,058個,團員134,613人,可見總督府動員之徹底。另外總督府也訂有「刑罰連坐責任」及「保甲規約連坐責任」約束並控制保甲、壯丁團成員,使其生活、行動完全在控制之中。日治末期隨著中日戰爭爆發,保甲、壯丁團更成為戰時體制下的動員機器。各郡紛紛成立「保甲協會」,各州成立「保甲協會聯合會」、「州聯合保甲壯丁團」,分大隊、支對、中對、小隊、分隊等編制。此時,壯丁團計有1,035個,團員42,475人;迄1942年,壯丁團增為1,117個,團員62,605人。
參考資料
1.書籍:張勝彥、吳文星、溫振華、戴寶村編著:《台灣開發史》國立空中大學印行,2003年9月。
2.書籍:徐國章,《臺灣總督府警察沿革誌第一篇 中譯本》,國史館台灣文獻館,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