尺寸/重量
長度(X軸):27.2cm 寬度(Y軸):20.8cm 重量:1.63kg
文物描述
本文件為昭和十八年八月十二日土庫馬公厝保甲聯合事務所落成紀念之寫真,其中前排第四位警察為有林武義。此建物分為保甲事務所及派出所宿舍兩部分,採事務所在前,宿舍在後的空間模式,其建築形式凸顯了事務所為官廳之表徵。
寫真一詞就是攝影、照片之意,寫真為台灣開港通商後,由攝影者引進,其大多為傳教士、旅行家、自然學者、領事或海關職員。日治時期日治時期的寫真帖出版者,多為總督府所屬機關,或為民間寫真館,其攝影者多以日人為主。攝影內容包含全島著名之山川、城市、廳廨、廟寺、人物、物產、工業、人文活動、風俗民情等。攝影目的有學術研究、活動宣傳、人物紀念、戰事紀錄、風景紀錄、建設成果等,但大多以頌揚功績為主。各時期所留下的靜態或活動影像,除了經濟價值外,對他們而言也是以其他學科在記錄其生活型態或是進行殖民宣傳,無論如何都見證了台灣早期的紀錄。
參考資料
1. 書籍:楊彥騏,《山海河話雲林 虎尾的大代誌》,頁37~38、72~74,雲林縣政府文化局,2003。
2. 期刊:蔡明志、傅朝卿,〈臺灣日治前期警察官吏派出所建築研究〉,《中華民國建築學會「建築學報」》63 期,2008.3,頁1-24。
3. 期刊:黃國正,〈用老照片閱讀台灣史─國立中央圖書館臺灣分館藏寫真帖之利用價值〉,《台灣學研究》3期,2007.6,頁57-65。
4. 論文:徐佑驊,〈日治時期「台灣寫真帖」研究〉,台北:國立政治大學台灣史研究所碩士班,2011。
5.網站:文化部文化資產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