尺寸/重量
長度(X軸):26.3cm 寬度(Y軸):20.8cm 重量:1.63kg
文物描述
本文件為虎尾鄉紳屠宰場靈獸祭,寫真中的人物有警察四名分別是曾振原、金子、日振、增田,鄉紳奧平、劉孺和其他地方頭人。日治時期,屠宰商需要執照,私宰也抓得非常嚴重,屠宰場主要以屠殺豬隻為主,且每日殺豬隻無數,因此每年農曆七月十七日由獸肉商公會舉行超薦法會,安撫枉死畜魂。其中當時的警察除了維護社會治安外,舉凡司法、行政、思想控制、經濟事務等皆為警察之事務。也由於警察的管轄範圍廣闊民眾稱呼他們為「大人」。
寫真一詞就是攝影、照片之意,寫真為台灣開港通商後,由攝影者引進,其大多為傳教士、旅行家、自然學者、領事或海關職員。日治時期日治時期的寫真帖出版者,多為總督府所屬機關,或為民間寫真館,其攝影者多以日人為主。攝影內容包含全島著名之山川、城市、廳廨、廟寺、人物、物產、工業、人文活動、風俗民情等。攝影目的有學術研究、活動宣傳、人物紀念、戰事紀錄、風景紀錄、建設成果等,但大多以頌揚功績為主。各時期所留下的靜態或活動影像,除了經濟價值外,對他們而言也是以其他學科在記錄其生活型態或是進行殖民宣傳,無論如何都見證了台灣早期的紀錄。
參考資料
1. 期刊:鄭麗榕,2011,〈「體恤禽獸」:近代台灣對動物保護運動的傳介及社團創始〉,《台灣風物》,第61 卷第4 期,台北:台灣風物雜誌社,頁11-44。
2. 期刊:黃國正,〈用老照片閱讀台灣史─國立中央圖書館臺灣分館藏寫真帖之利用價值〉,《台灣學研究》3期,2007.6,頁57-65。
3. 論文:徐佑驊,〈日治時期「台灣寫真帖」研究〉,台北:國立政治大學台灣史研究所碩士班,2011。
4. 論文:蔡明志,〈殖民地警察之眼:臺灣日治時期的地方警察、社會控制與空間改正之敘述〉,台南:國立成功大學建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