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您,本作業功能,會使用到javascript呈現作業過程的訊息提示或功能呈現,操作過程請開啟「使用javascript」功能。謝謝。
Remind you that this job function will use the message prompt of javascript rendering process, please open the "use javascript" function. Thank you.

::: 台南州廳虎尾郡警察寫真帖

點擊檢視本網站使用鍵盤操作相簿說明:
  • 向上鍵:照片選單顯示
  • 向下鍵:照片選單隱藏
  • 向左鍵:上一張照片
  • 向右鍵:下一張照片
  • ESC鍵:離開相簿
圖片授權聲明: 無涉及著作權
文物名稱
台南州廳虎尾郡警察寫真帖
登錄號
2017.015.0116
類別
圖書文獻類 > 照片與相簿 > 人物
歷史分期
1926-1945(日本時代-昭和時期)
材質
照片
尺寸/重量
長度(X軸):34.5cm 寬度(Y軸):24.7cm 高度(Z軸):4cm 重量:1.63kg 
關鍵字
寫真帖、警察、虎尾郡
文物描述
本文件為台南州廳虎尾郡警察寫真帖之封面,其上有不規則的花紋,並貼了以綠圓圈為背景的紙條,並寫上「台南州廳虎尾郡警察寫真帖」之字樣。日治時期,為了協助政策的實行,日本政府在台灣建立了警察制度,當時的警察除了維護社會治安外,舉凡司法、行政、思想控制、經濟事務等皆為警察之事務。也由於警察的管轄範圍廣闊民眾稱呼他們為「大人」。
寫真一詞就是攝影、照片之意,寫真為台灣開港通商後,由攝影者引進,其大多為傳教士、旅行家、自然學者、領事或海關職員。日治時期日治時期的寫真帖出版者,多為總督府所屬機關,或為民間寫真館,其攝影者多以日人為主。攝影內容包含全島著名之山川、城市、廳廨、廟寺、人物、物產、工業、人文活動、風俗民情等。攝影目的有學術研究、活動宣傳、人物紀念、戰事紀錄、風景紀錄、建設成果等,但大多以頌揚功績為主。各時期所留下的靜態或活動影像,除了經濟價值外,對他們而言也是以其他學科在記錄其生活型態或是進行殖民宣傳,無論如何都見證了台灣早期的紀錄。
參考資料
1. 期刊:黃國正,〈用老照片閱讀台灣史─國立中央圖書館臺灣分館藏寫真帖之利用價值〉,《台灣學研究》3期,2007.6,頁57-65。
2. 論文:徐佑驊,〈日治時期「台灣寫真帖」研究〉,台北:國立政治大學台灣史研究所碩士班,2011。
3. 論文:蔡明志,〈殖民地警察之眼:臺灣日治時期的地方警察、社會控制與空間改正之敘述〉,台南:國立成功大學建築系碩博士班,2008。
4. 論文:李崇喜,〈日治時代台灣警察制度之研究〉,台北:國立臺灣大學,1996。
5. 網站:臺灣學研究中心:http://www.n
編目者
蘇斐汶
編目日期
2019/05/13
最後更新日期: 2024/11/26
TOP
0 藏品申請清單
  • 目前無待申請授權藏品資料
查看授權申請
列表呈現最多10筆,可點選授權申請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