尺寸/重量
長度(X軸):26.7cm 寬度(Y軸):19.4cm 重量:3.1g
文物描述
1.本物件為公務人員退休金支給標準表,內容有「年資」、「基數」、「種類」、「一次退休金」字樣,註記寫有「一、不論一次退休金或月退休金人員均依其退休時核定之年資,以滿一年發给一個基數,爾後每增加半年發给一個基數,滿第十五年 後另行加發兩個基數,但最高總數以六十一個基數為限,未滿半年者以半年計。 二、因公傷病命令退休或辦理撫卹者以採計核给退休金或撫卹给與之年資計算,而非以實際任職年資計算」,整體物件保存良好。2.公務人員之俸給分為本俸與年功俸;本俸係指各職等人員依法應領取之基本給與,年功俸係指各職等高於本俸最高俸級之給與。警察人員平時考核獎懲種類,獎勵分為嘉獎、記功、記大功,懲處分為申誡、記過、記大過。3.劉全仁,民國9年(1920)生,原籍河北省雄縣。民國39年(1950)39 7月至 47 年 (1958)2月擔任臺灣大學駐衛警察隊隊長,期間於民國42年(1953)取得公務員高等考試警察行政人員任用資格,而後歷任臺中市警察局課員、基隆市警察局秘書、經濟課課長、刑事課課長、高雄市警察局分局長、臺東縣成功分局局長。
參考資料
1.胡志崇,1993。警察法規辭典,頁1270。臺北:內政部警政署。2.莫光華,1990。重修臺灣省通志卷五武備志保安篇,頁165-166。南投:臺灣省文獻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