尺寸/重量
長度(X軸):23.2cm 寬度(Y軸):38cm 重量:7.6g
文物描述
本件為臺南縣政府印發分割契本契霜字第0907號,為分割權利人羅新民與分割義務人羅新居分割位於芒子芒土地,由臺南縣稅捐稽徵處所頒發之契約。
本次分割權利人為羅新民,分割義務人為羅新居。分割地之地類為畑,坵段號數633番之一,坐落於新化區玉井鄉芒子芒,土地面積7分8厘2毛6系。立契日期為民國39年5月22日。應納契額16元,苛則稅率15則,田賦稅類5元4角8分。
附記:評價798元3角4分。
本契發給日期:中華民國39年9月29日
羅新民與羅新居的關係目前尚不明白,但推測應有親屬關係,本次土地分割應為分家之緣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