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分期
1945-1965(二戰後初期)
1965-(1965迄今)
尺寸/重量
長度(X軸):8.7cm 寬度(Y軸):12.7cm 重量:2.2g
文物描述
1.本件為馮世惠廣播收音機執照,外觀呈長方形,紙質,雙面印刷,正面印有「廣播收音機執照」、「理(統)字 No 018596」等字樣及紅色「執照專用交通部印」,背面印有「台灣電信管理局」代發(宜蘭)」字樣,手寫登錄使用者為「馮世惠」,裝機地點為「宜蘭舊城南路縣府一巷六號」,收音機型式為「RYOUA牌電晶體八隻直流中短波機」,及有效日期「民國54年11月1日至民國55年10月31日」等資訊。
2.收音機約從1920年代開始成為臺灣主要的資訊傳播工具,國民政府來臺後為了嚴防匪諜、控制民營電台,頒佈法令管制收音機使用戶,規定每台收音機需繳交30元的執照費,且每年換發執照一次,直到1970年代末期,收音機執照制度才被廢除。
參考資料
1. 楊蓮福、高傳棋、吳菡編著,2010。《臺灣百年生活圖錄》第一輯廣告時代,第壹冊:政治萬萬歲,頁:160-161。新北:博揚文化。
2. 廣播收音機執照,臺灣工業文化資產網,https://iht.nstm.gov.tw/industry/index-1.asp?m=99&m1=3&m2=18&gp=13&id=139&mp=1(瀏覽日期:2021/09/29)。
3. 【當年不能做的事!】你不能無照聽廣播,想想,https://www.thinkingtaiwan.com/content/7596(瀏覽日期:2021/0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