尺寸/重量
長度(X軸):34 寬度(Y軸):15.5 重量:13.7
文物描述
本文物為日治時期霧社事件相關照片的複寫,共5張照片。右側共3張照片,其中一張寫有「ピスタン駐在所 大正十五年」,剩餘兩為一名日本男子與數名原住民婦女之合照。左側共2張,一張寫有「東勢郡明治溫泉昭和四年」等字,另一張為一名日籍男子與一首詩的和照。
霧社事件發生於昭和5年(1930),為原住民抗日事件,地點為今日南投縣仁愛鄉霧社一帶。因賽德克族不滿日本當局長期苛政,於霧社公學校運動會時襲擊日本人,事件就此發生。
參考資料
1. 蘇若涵,《攝底片.重度迷戀》(臺北:流行風出版社,2011)。2. 林文德,〈霧社事件影響三群族群關係研究〉(臺北:國立政治大學民族研究所碩士論文,2007),頁81-85。3. 曾恕梅,〈從電影《賽德克‧巴萊》探討日治時期的臺灣原住民族政策〉,《翰林歷史即時通》4期(2011.11,臺北),頁1-7。4. 〈明治溫泉附近景觀〉,文化部典藏網,http://collections.culture.tw/Object.aspx?SYSUID=11&RNO=MjAwMS4wMDguMTExMw%3D%3D,2016/7/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