尺寸/重量
長度(X軸):20cm 寬度(Y軸):27.9cm 重量:4.1g
文物描述
此物件為申請官有地賣渡許可通知,住於南投廳南投堡南投街四百六十五號番地的簡添盛,向南投廳申請兩筆土地,兩筆土地為南投廳南投堡南投街官有廢道路,一面積為七毫六絲,金額為十一圓四十錢,另一面積為一厘五絲,金額為十五圓七十五錢,申請者需在十日內至南投廳納付,此物件日期為大正五年三月二十五日。 日治初期進行土地調查,政府獲得大量官有地,一般官有地的買賣可分為州縣開墾性質與神社地性質,一般而言,民間申請土
參考資料
1.期刊:何鳳嬌,〈戰後臺灣公產管理審議委員會的組成與運作(民國38年11月- 42年9月)〉,《國史館館刊》第二十五期,2010.09,頁115-156。
2.論文:何鳳嬌,〈戰後初期台灣土地的接收與處理(1945-1952)〉,臺北:國立政治大學歷史系研究部博士論文,2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