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別
圖書文獻類 > 文書檔案 > 政府文書
器物類 > 商業財產 > 收據憑證
尺寸/重量
長度(X軸):19.8cm 寬度(Y軸):27.9cm 重量:3.6g
關鍵字
新莊郡、鷺洲庄、和尚洲、五股庄、更寮字洲、三角藺草、藤田傊治郎
文物描述
本件為昭和13年(1938)11月29日,蔡雍希望能在新莊郡鷺洲庄及和尚洲水湳及五股庄更寮字洲子尾地區(今新北市蘆洲一帶)採集三角藺草,因此向時任臺北州知事的藤田傊治郎提出申請書。在申請書詳細載明摘取面積為6甲2分6厘2毛,重量為乾燥後重3,131斤;預估總收入為93.93圓,支出為46.97圓,合計將賺取46.96圓,請知事同意其進行摘採。本件蓋有新莊郡庶務課第183號,13.11.30戳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