尺寸/重量
長度(X軸):33.8cm 寬度(Y軸):24.9cm 重量:1.1g
文物描述
本物件為昭和10年7月29日有限責任沙轆恒產信用組合及陳秀禎等人之合意書,為直式書信紙,全文為手寫,開頭可見原告為「有限責任沙轆恒產信用組合」,代表者為陳清秀,被告為陳秀禎、陳朝棟、陳廷輝、陳廷橋等人,該案為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訴訟事件,全稱為「陳新興及陳黃氏娶約束手形金ニ對スル保証債務履行事件」,後方條列4點和解之賠償內容,包含被告須償付金額、訴訟費用分攤等等。信紙最上方蓋有原告及被告之私章,左側亦有騎縫章,信紙左下可見「清水金村商店印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