尺寸/重量
長度(X軸):16.5cm 寬度(Y軸):15.4cm 高度(Z軸):36.6cm 重量:1.39kg
文物描述
1.本件木雕護法官將像,作立姿姿態,表面施作塗裝、錦雕粧佛技法,表面佈滿污漬。頭部微側向右,雙目張眼,嘴微開,頦肌凸出。頭戴兜鍪,兜鍪頂佩戴圓珠。頭鍪前鑲嵌玻璃珠,肩頸披布巾與披膊,腰束腰帶,護腹以看帶、束腰固定,正面的束腰下有前擋鎧甲與左右擋鎧甲,披膊、護腹等處鎧甲以錦雕表現,雙腳穿皂靴。立像挺身以雙足丁字步的姿態站於臺座上。右手小臂橫於腹前,手指作劍指訣,左手握拳持物高舉,持物已失。本件的歷史分期判斷為晚近作品,在於兜鏊鑲嵌玻璃彈珠,或為重修之作。
2.道教神祇中有一批護法官將,統稱為合壇官將,民間以為有三十六天將或三十六官將,以符三十六天罡之數。而道教蕩魔大神玄天上帝麾下即從祀有三十六天將,為玉帝敕封之後協助玄天上帝以掃蕩邪魔,因此也常見於主祀玄天上帝之宮廟。(富俐崴文化事業有限公司/謝宗榮計畫主持)
參考資料
謝宗榮,2014,《臺灣的道教文化與祭典儀式》。臺北:博揚文化事業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