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別
圖書文獻類 > 文書檔案 > 政府文書
器物類 > 商業財產 > 收據憑證
尺寸/重量
長度(X軸):16.7cm 寬度(Y軸):24.6cm 重量:2.7g
文物描述
本件為昭和13年(1938),陳溪、黃塗、黃成、陳永裕、陳粒、林樹龍、李泉等7人希望能在新莊郡鷺洲庄三重埔一帶進行甘薯與蔬菜之種植,因此向時任臺北州知事的藤田傊治郎提出申請書。在申請書詳細載明占用面積9分9厘8毛,時間為昭和13年4月26日到昭和15年(1940)4月25日為止,請知事同意其進行摘採。本件蓋有臺北州內務部長關防與新莊郡庶務課土第97號,13.4.25戳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