尺寸/重量
長度(X軸):18.7cm 寬度(Y軸):26.2cm 高度(Z軸):0.2cm 重量:23.3g
文物描述
此為一紙質期刊,封面右側標示期刊名稱,左側為目錄。此為1946年10月30日發行之《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公報》冬字第24號,內容計有:(一)法令類、(1)中央∕〈標準法〉、(2)本省∕〈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及所屬各級機關公務人員待遇暫行辦法〉、〈臺灣省公有土地佃租徵收辦法〉、〈臺灣省縣市督學視導規則〉;(二)命令類、(1)任免令∕〈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派免人員一覽表〉、(2)通緝令∕〈通緝白清溪等七名〉;(三)政令主管類、(1)秘書處∕〈指復教育處據報教材編委會及編審室歸併編譯館准予備查〉、(2)民政處∕〈電各縣市政府為轉知中韓人民結婚遣送韓僑時處理辦法希遵照〉、〈電各縣市政府為修正戶籍法第二十條文內出身之「身」字係「生」字之誤希知照〉、〈電各縣市政府為合作社各項憑證均應依法貼花轉希遵照〉、〈電各縣市政府填報入祀忠烈祠烈士姓名清冊〉、〈電復基隆市政府設置村里戶籍員經費應列入明年度概算〉、〈電各縣市政府為合作事業與農會事業應相互聯繫希知照〉、〈電各縣市政府為合作社得附設合作農場各點轉希知照〉、〈電各衛生院為奉令對囚黎就診應予協助轉希遵照〉、〈表復臺北市政府區長副候選人名冊其資歷與證件是否相符應查明報核〉、〈表復花蓮縣政府補報高山族戶口異動數〉、〈表復澎湖縣政府補送外僑戶口異動統計表〉、(3)財政處∕〈電各機關為改訂本公署及所屬各級機關公務人員待遇辦法希遵照〉、〈電各縣市政府為已完稅物品印照改由縣市加蓋票照關防發用希知照〉、〈電催各縣市政府送商業登記報表〉、(4)農林處∕〈電催畜產公司等機關填送業務進度報告〉、(5)工礦處∕〈電各縣市政府造送河川敷地佃租底冊〉、〈電各公司為新竹等市設立職業介紹所希予協助〉、(6)警務處∕〈電各縣市政府卅六年度預算內應增列長警常年教育經費〉。 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於1945年9月1日在重慶成立,以陳儀為行政長官,是國民黨政府在戰後為了接收臺灣以及海南諸島所設置的特殊行政組織。長官公署內部派系林立、官員素質良莠不齊,因而在接收後,臺灣物價飆漲、物資稀缺、治安紊亂(游維真,2006:25-63)最終在1947年爆發「二二八事件」,事件之後,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改組為臺灣省政府。而行政長官陳儀於1948年被改任命為浙江省政府主席,但在1949年因匪諜案被判處死刑,於臺北槍決。
參考資料
游維真,2006。1945-1952年臺灣戰後初期惡性通貨膨脹之探討。臺北,中國文化大學史學研究所博士論文。蘇瑤崇,2007。「終戰」到「光復」期間臺灣。臺北,國史館學術集刊,13,45-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