尺寸/重量
長度(X軸):12.5cm 寬度(Y軸):17.4cm 高度(Z軸):0.3cm 重量:34.7g
文物描述
此物件為《臺灣省第三屆臨時省議會議員、縣市長選舉輔導法規摘要》,印行單位為中國國民黨臺灣省高雄市委員會。此物件所對應的具體事件為1957年4月舉行的中華民國臺灣省第三屆臨時省議會議員暨縣市長選舉。 臺灣省議會的前身為「臺灣省參議會」,成立於1946年,其成員係由各縣市參議員依照人口比例選出。在1947年「二二八事件」後,臺灣省參議會的代議功能受限,不久即式微。在1949年國民黨政府遷臺後,為了避免中央政府與臺灣省政府因設於同一所在地發生的各種問題,於是將省政府遷往南投並設立「臨時省議會」。1957年的第三屆臨時省議會選舉,是首度以直選形式進行的省議員選舉。1959年,「臨時省議會」改為「省議會」,此時的臺灣省議會成為臺灣最高民意機關,針對臺灣省政府的行政與政策進行監督及質詢。1997年「精省」案後,臺灣省議會更名為「臺灣省諮議會」,主要工作轉為歷史文獻之保存。(臺灣省諮議會,2014:4-37) 另外臺灣縣市長選舉之實施始於1950年(民國39年),由時任省政府主席的吳國楨推動,依據「臺灣省各縣市實施地方自治綱要」,在1950至1951年間於臺灣省各地舉行投票。縣市長民選之型態,在1960至1980年代之間曾經歷一段調整期。由於臺北市及高雄市在1967、1979年分別「升格」為院轄市,在院轄市相關選舉法規尚未制訂、頒布前,北、高兩市市長皆由官方派任。1994年「直轄市自治法」正式頒布,北、高兩市市長改為民選,地方自治之工程方告完備。
參考資料
歐素瑛等編撰,2014。臺灣省議會檔案史料展覽專輯,臺中:臺灣省諮議會,頁:4-37。 江大樹、陳仁海著,2007。臺灣全志(卷四)政治志選舉罷免篇。南投:臺灣文獻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