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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道光16年12月發給淡水廳業戶林祥記契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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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名稱
道光16年12月發給淡水廳業戶林祥記契尾
登錄號
2005.008.1444.0002
類別
圖書文獻類 > 文書檔案 > 政府文書
器物類 > 商業財產 > 收據憑證
歷史分期
1821-1851(清代-道光)
推測年份
1836~1836
年份描述
道光16年12月
創作者/製造者
福建等處承宣布政使司
產地源始/製造地
興直保了亮庄
材質
紙質
尺寸/重量
長度(X軸):36cm 寬度(Y軸):55.5cm 重量:4.3g 
關鍵字
淡水廳
文物描述
本件立杜賣盡根田契的契尾是道光10年(1830)江周氏與子江祖輦將坐落土名興直保了亮庄的田賣給林祥記後,向官方申請認證所取得的契尾。契尾核發日期為道光16年12月,編號「布字壹萬壹千四百五十八號」,買賣金額779兩7錢,契稅金額23兩3錢9分1厘,即買賣價金的3%,契尾保存完整。
參考資料
劉澤民,2007。臺灣古文書常見字詞集,頁:32。南投:臺灣古文書學會。
編目者
委託編目-臺灣古文書學會
編目日期
2019/01/17
最後更新日期: 2023/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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