尺寸/重量
長度(X軸):19.1cm 寬度(Y軸):27cm 重量:4.2g
文物描述
日治時期的保甲制度是臺灣總督府所推動做為警察維護地方治安的輔助組織。地方治安逐漸隱定後,成為地方行政的輔助組織,日治末期戰爭時期又成為動員組織。保甲之下設有壯丁團,挑選17至50歲的保甲民組成,協助維護地方治安及地方行政相關工作。本件為昭和18年臺南州知事官田庄警防團官田分團副分團長任命書,為紙質公文書,劃有紅色直列條文,紙質代黃,保存完整。
參考資料
保甲,臺灣大百科全書,文化部,2018/006/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