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別
圖書文獻類 > 文書檔案 > 政府文書
器物類 > 商業財產 > 契約
尺寸/重量
長度(X軸):41.8cm 寬度(Y軸):52.6cm 重量:226.6g
文物描述
本組為乾隆60年(1795)10月,許廷耀給吳老兄弟立杜賣契字與契尾。在契字中載明,廣安庄許廷耀由於缺錢使用,因此決意將分家後所得,位於土名西勢庄洋(今屏東縣內埔鄉豐田村),面積2甲8分,每年納頭家租粟22碩4斗庄栳(碩為石,即10斗;栳為2斗5升之容器)之田地,在中人方填觀、曾禎觀(觀為敬稱之意)的仲介以及管事與侄守正的見證下,以200大圓賣與西勢過溝仔庄吳老兄弟。本件代筆人侄守正。嘉慶6年(1801)8月,鳳山縣正堂給其編號布字1614號契尾,並註明此次買賣地點位於西勢庄洋,價銀152兩,納稅銀4兩5錢6分。
參考資料
劉澤民,2007。臺灣古文書常見字詞集,頁:23、32。南投:臺灣古文書學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