尺寸/重量
長度(X軸):12.1cm 寬度(Y軸):16.8cm 重量:250.5g
文物描述
1.本物件為鮮橙酒標貼樣張,含一大一小共兩標貼,大標貼以藍色為底。中央部分有一柳橙圖樣,以及一臺灣島圖樣,標貼上方寫著「鮮橙酒」,「ORANGE LIQUEUR」意為柳橙酒。下方寫著由臺灣省酒廠出品,並蓋有「樣張」的印章。上方的小標貼同樣有著雙頭鳥商標與臺灣省酒廠出品的字樣。
2.臺灣省菸酒公賣局,前身為臺灣總督府專賣局,局址竣工於大正11年(1922),建築格式為後文藝復興時期,臺灣的專賣制度始於明治30年(1897)鴉片專賣,至昭和20年(1945)為止,專賣品共計有鴉片、食鹽、樟腦、香菸、酒類、火柴、度量衡等10項,戰後改組為「臺灣省專賣局」,繼續實行專賣制度,後因業務範圍縮小,民國36年(1947)改組為「臺灣省菸酒公賣局」,至民國57年(1968)樟腦專賣業務終止,公賣局僅保留菸、酒2項之專賣業務,現今則解除專賣制度改為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
參考資料
1.高德瑋,2013。日治時期臺灣的火柴專賣。南投:國立暨南國際大學歷史研究所碩士論文。
2.顏清梅,2006。二二八事件前的台灣省專賣局(1945-1947)-以《民報》為中心的觀察,台灣文獻,57(4):383-412。
3.范雅鈞,2007。戰後初期臺灣省菸酒公賣局的制度沿革與財政貢獻,檔案,6(4):34-49。
4.專賣局,臺灣大百科全書,http://nrch.culture.tw/twpedia.aspx?id=7820(瀏覽日期:2019/05/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