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別
圖書文獻類 > 文書檔案 > 政府文書
器物類 > 商業財產 > 契約
歷史分期
1851-1861(清代-咸豐)
1875-1895(清代-光緒)
尺寸/重量
長度(X軸):60.8cm 寬度(Y軸):57.7cm 重量:85.4g
文物描述
本組為咸豐8年(1858)11月,柯詹氏給陳源記之仝立盡根絕賣田厝契字與契尾。柯詹氏仝兒暨孫等人由於缺錢使用,因此將承夫購買楊家水田並帶茅屋菜園稻埕等項,座落土名舊社後庄,面積2甲5分,每年納業主大租粟20石正,又帶納大陂圳水2甲5分之物業,在宗兄清風的仲介,以及長孫天生、族叔文選的見證下,以580大圓賣與陳源記。淡水廳正堂於光緒7年(1881)9月給其編號布字2256號之契尾,並註明此次買賣地點位於社後庄山腳,價銀400兩2錢,納稅銀12兩6厘。
參考資料
劉澤民,2007。臺灣古文書常見字詞集,頁:23、32。南投:臺灣古文書學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