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別
圖書文獻類 > 文書檔案 > 民間文書
器物類 > 商業財產 > 契約
尺寸/重量
長度(X軸):47.7cm 寬度(Y軸):48.8cm 重量:16.1g
文物描述
本件契約有2張,1張是契約正文給佃批,內容是毛少翁社番只母、甘□蚋夫婦將無力墾耕的祖遺水田招漢人何聰前來承佃所訂立的給佃批,由佃人支付埔底犁頭銀100員管耕為業,年配納大租粟6斗。契約上有4處印戳,其中「大租粟六斗」、「壹百完足」兩處所蓋的是社番甘義蚋的戳記,還有擔任知見人的「北港毛少翁社業戶六管圖記」,另有「清賦驗訖」戳記,是清末實施清丈田畝後所蓋的驗訖章。另一張是立給佃批人只母、甘□蚋夫婦的手模。
參考資料
劉澤民,2007。臺灣古文書常見字詞集,頁:23。南投:臺灣古文書學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