尺寸/重量
長度(X軸):6.2cm 寬度(Y軸):0.7cm 高度(Z軸):3cm 重量:7.5g
文物描述
1.本物件為新竹國民戲院之印章,長方體狀,木製材質。該印章刻有「代為決行」字樣,字體為直式排列,雕刻方式為陽刻,底部橡膠為橘色,有使用痕跡。
2.臺灣的戲院文化始於日治時期,日本受明治維新洗禮後,積極追求西方文明,娛樂文化亦逐漸於臺灣各地普及。國民大戲院前身為「有樂館」,成立於日治時期昭和8年(1933),為當時新竹市第二間戲院。該戲院以播映日片、洋片以及歌舞劇團為主,偶而充作政府單位社交場所。民國34年(1945)歷經美軍轟炸,屋頂毀損,隔年2月改名為「國民大戲院」,經營末期以播映港片及國片為主,於民國80年(1991)正式歇業。
參考資料
1.葉龍彥,1996。新竹市戲院誌,頁:5-11。新竹:新竹市立文化中心。
2.潘國正,1996。風城影話-新竹市電影、戲院大事圖錄,頁:63-65。新竹:新竹市立文化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