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別
圖書文獻類 > 文書檔案 > 政府文書
器物類 > 商業財產 > 契約
尺寸/重量
長度(X軸):87.2cm 寬度(Y軸):51.4cm 重量:32.5g
文物描述
本組為乾隆27年9月26日(1762年11月11日),楊經毓、楊經美給陳門羅氏、陳明才立杜根賣水田契字與契尾。在契字中載明,楊經毓、楊經美等人由於缺錢使用,因此將早年與陳畿皇共同開墾,座落土名吞霄北勢庄(今苗栗縣通霄鎮),面積1甲7分5厘,每年納大租谷14石之水田,在中見人林元志、張秀聰、陳文彩的仲介,楊阿青、叔楊用化、劉振賢的見證下,以85大圓賣與陳畿皇之妻子與兒子陳門羅氏、陳明才。本件依口代書人鄭君薦。乾隆44年(1779),淡防廳正堂給其編號布字6312號契尾,並註明此次買賣之價銀65兩4錢5分與納稅銀1兩9錢6分3厘。
參考資料
劉澤民,2007。臺灣古文書常見字詞集,頁:23、32。南投:臺灣古文書學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