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別
圖書文獻類 > 文書檔案 > 政府文書
器物類 > 商業財產 > 契約
尺寸/重量
長度(X軸):87.8cm 寬度(Y軸):56.3cm 重量:35.6g
文物描述
本組為嘉慶20年(1815)10月,陳明財、陳李氏等給鄭良珠立杜賣斷根田園契字與契尾。在契字中載明,陳明財、陳李氏等人由於缺錢使用,因此將父與夫婿開墾並自置,座落土名吞霄北勢庄(今苗栗縣通霄鎮),面積3甲5分,帶小塘二口、田池一口並埤水輪流灌溉,每年納吞霄社租28石之水田,在中人蔡澤輝的仲介,大房陳阿成、陳阿辰,次房陳阿龍、陳阿信、陳阿興,姪陳日清、弟陳江、會孫陳生的見證下,以800大圓賣與鄭良珠觀(觀為敬稱之意)。本件代筆人劉定河。嘉慶24年(1819)9月,淡防廳正堂給其編號布字18252號契尾,並註明此次買賣之價銀252兩與納稅銀16兩5錢2分。
參考資料
劉澤民,2007。臺灣古文書常見字詞集,頁:23、32。南投:臺灣古文書學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