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別
圖書文獻類 > 文書檔案 > 政府文書
器物類 > 商業財產 > 契約
歷史分期
1861-1875(清代-同治)
1875-1895(清代-光緒)
尺寸/重量
長度(X軸):88.6cm 寬度(Y軸):51.3cm 重量:33.7g
文物描述
本組為同治3年(1864)10月,廖阿霜、天生兄弟立給黃阿春、黃山林兄弟之立杜賣盡根水田契字與契尾。在契字中載明,在契字中載明,廖阿霜等人由於缺錢使用,因此將祖父遺下經分家過程取得,座落土名吞霄北勢庄(今苗栗縣通霄鎮),帶鬼子窩泉水流通灌溉,上下坡塘兩口,每年納口糧租谷3碩(碩為石,即10斗之意)8斗之水田,在中人蔡廷翰的仲介,張阿成、張觀鳳、胡阿妍的見證下,以400大圓賣與黃阿春、黃山林兄弟。本件代筆人曾肇楨。光緒7年(1881)5月,新竹縣正堂發給其編號1907號之契尾,上面載明買賣地點位於吞霄社前,價銀276兩,納稅銀8兩2錢8分。
參考資料
劉澤民,2007。臺灣古文書常見字詞集,頁:23、32。南投:臺灣古文書學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