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別
圖書文獻類 > 文書檔案 > 民間文書
器物類 > 商業財產 > 契約
尺寸/重量
長度(X軸):20.2cm 寬度(Y軸):28.2cm 高度(Z軸):0.3cm 重量:49.8g
文物描述
本組共有三件,內容為明治41年(1908)6月23日,黃清華給黃煌輝之立杜賣盡根田畑原野池沼契字、登記濟與單據。在此契約書中載明,黃清華所要賣的土地房屋為家族鬮分後所繼承,地址位於苗栗二保北勢庄(今苗栗縣通霄鎮一帶),其中地號174號地目為原野,面積1甲2分9厘7毫;179號地目為畑(無水灌溉之田),9厘6毫5系;180號地目為池沼,面積3分2厘4毫5絲;181號地目為田,面積1甲6分5厘4毫5系;182號地目為池沼,面積7厘3毫。在此契約中,同時亦註明鬼子窩泉經流其中。雙方經中人議定後,以2,400元成交。
參考資料
劉澤民,2007。臺灣古文書常見字詞集,頁:23。南投:臺灣古文書學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