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別
圖書文獻類 > 文書檔案 > 民間文書
器物類 > 商業財產 > 契約
尺寸/重量
長度(X軸):5.8cm 寬度(Y軸):23.7cm 重量:0.4g
文物描述
1. 本件內容描述黃仁興買李德二土地需繳納司單,司單是指當田園、店厝、宅塭買賣成立後,買主應至縣府蓋印拿尾契,同時繳納土地稅(佔賣價中的0.03),及加繳一司單,司單金額佔土地稅價的0.0769。而本件司單推估應屬於藏品登錄號2003.007.0044「咸豐5年11月李德二同胞兄弟立杜賣絕根契字併光緒8年布字3022號契尾」的關聯物件,是李德二與兄弟將茄苳窩庄(今苗栗縣通霄鎮城南里7鄰)的田園山埔賣與黃仁興後,黃仁興繳納稅銀的司單。
2. 本司單印有戳記,但紙面破損缺漏難以辨識。
3. 司單原文如下:(□為筆跡無法辨識之記號)
一契戶黃仁興買李德二面銀□份該稅銀 □□元,□所爺司單銀如角,合銀(戳記)。
參考資料
1.通霄人通霄事,苗栗縣通霄鎮公所,http://www.tungshiau.gov.tw/tungshiau/2.php?menuID=1304&forewordID=9770 (瀏覽日期:2013/07/16)
2.國家圖書館特藏組,2006。臺灣古書契展覽圖錄。頁:30,臺北:國家圖書館。
3.臺灣史料集成編輯委員會,2011(安平縣雜記:清光緒年間採輯)。安平縣雜記,臺灣史料集成 清代台灣方志彙刊 附編第四十冊,頁244-245。臺南:國立臺灣歷史博物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