類別
器物類 > 宗教禮俗 > 生命禮俗
器物類 > 建築與居處空間 > 照明
歷史分期
1683-1895(清代)
1895-1945(日本時代)
尺寸/重量
長度(X軸):32.7cm 寬度(Y軸):15.2cm 高度(Z軸):23.7cm 重量:2.71kg
文物描述
1.錫製六角虎首足燭臺組為2件成對之藏品,燭臺形制相同,不分左右擺放位置。燭臺為單承盤樣式,以承盤作六角形樣式,以及底座帶有虎首足為器物特色。2.成對之燭臺為臺灣傳統供奉神明及祖先,或於禮慶祭祀之用,多擺放在民宅正廳神桌與廟宇之內,與香、花、燈、茶、果合稱五供。燭臺主要功用為固定蠟燭之用,點燃燭光後,有長明之意涵,燭臺造型多為吉祥福瑞之字樣或圖紋,用以向神明與祖先祈願。由於製作完成的錫製品會呈現亮麗的銀色,因此製作精美的錫器除了表現供奉者的虔誠,也是表彰所有人之社會地位與財富的象徵。
參考資料
燭臺,臺灣民俗文物辭典,http://dict.th.gov.tw/term/view/1318(瀏覽日期:2019/0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