尺寸/重量
長度(X軸):38 寬度(Y軸):26.5 高度(Z軸):0.1
文物描述
1.本件為苗栗郡役所警察課第二次賣金運動強調週宣傳資料,中間以橫條寫著「金ノ賣卻銃後ノ務」(把金子賣掉是後方的義務),主標題亦用紅字寫著「金ヲ賣リマセウ!」(把金字賣掉吧!),並寫著第二次金賣卻運動強調週間為6月15至7月7日,申告期限則到6月30日為止。2.受戰爭經濟與物資緊縮影響,在臺灣總督府與日本母國的政策下,透過皇民奉公會開始鼓吹國民賣金子以作為報效國家的方法,並宣傳不應該將金子藏住。
參考資料
作者不詳,1938/03。金賣却運動。臺灣愛國婦人新報。107:4-8。臺北:愛國婦人會臺灣本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