尺寸/重量
長度(X軸):52.8 寬度(Y軸):76.5 高度(Z軸):0.1
文物描述
1.本件長52.8公分、寬76.5、高0.1公分。本件為味素廣告。以綠色為底,上有一穿著閩式服裝的婦人,廣告右上角則有「調味精粉」、「味の素 註冊商標」等字樣,並強調此商品為宮內省御用,廣告右下角則有一圓形圖案,圓形內一盒與一瓶味素。2.味素,又稱「味精」,為提升食物風味的化學物品。1907年由日本池田菊苗博士結合當時的化學工業,從昆布中萃取而出的「うま味」,1908年,他與鈴木三郎助以這項含有谷氨酸鈉(Mono-sodium-L-Glatamate,簡稱MSG)成分的調味料製造法,取得14805號的專利權。1909年有了最初的「味の素」(味素),味素也成為新調味料的一種。1920年代後,逐漸流通至臺灣、滿洲及中國的上海等地,而味素在臺灣的普及是由餐廳推廣至家庭,如在1926年的《臺灣日日新報》上,亦可看到味素廣告。
參考資料
1.楊雅婷,2018。日治時期味之素在臺灣之研究。國立臺北大學民俗藝術與文化資產研究所碩士學位論文,新北市。2.蔣竹山,2016/02。味素小史:改變近代東亞味覺的魔法調味料,自由評論網電子報,https://talk.ltn.com.tw/article/breakingnews/1596030(瀏覽日期:2020/1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