尺寸/重量
長度(X軸):15.2cm 寬度(Y軸):21.5cm
文物描述
1.本物件為嘉義市樂水料理店的消費收據。收據為直式表格;最上方表頭印有「料金消費金額領收書」字樣;其下為消費明細,消費明細分為餐飲費用;藝妓、娼妓、酌婦的花代(按:費用)、祝儀(按:小費),以及女給的祝儀;餐飲及藝妓、娼妓、酌婦、女給的稅金;墊付金等4大部分。表格最下欄有消費日期、店名及地址、電話號碼。左下角檢核印鑑欄,蓋有稅務機關的紅色圓形戳章。
2.日治後期興起專門接待男客的特種行業女性,包括娼妓、藝妓或藝旦、酌婦、女給等。娼妓即賣身女子,是由來已久的行業;藝妓為在飲食店、酒樓以舞蹈、演唱、演奏等方式賣藝的女子;酌婦是在料理店、酒樓倒酒、陪酒女子;女給是喫茶店、咖啡廳陪侍在旁的女子。日治時期特種行業女子均須領有「鑑札」(按:牌照),並定期繳給政府花捐。
參考資料
朱德蘭,2003。日治時期臺灣花柳業問題(1895-1945),中央大學人文學報,27:99-1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