尺寸/重量
長度(X軸):58.5cm 寬度(Y軸):81.6cm 高度(Z軸):3cm
關鍵字
市會議員選舉、街庄協議會員選舉、地方自治、地方制度改正、大甲區
文物描述
1.本物件為臺灣地方自治協會大甲郡部會總選舉投票海報。海報以黑色為底色,上半部由右而左橫書紅色「總選舉」字樣:中央直書白色「十一月二十二日」之投票日期,投票日期右側有「い」字,左側有「ざ」字(按:いざ有號召大家共襄盛舉之意);投票日期下方橫書紅色「投票」兩字;最下方有白色「地方自治協會」、「大甲郡部會」兩排字。
2.1920年9月,臺灣總督府施行地方制度改正,將地方行政區分為州廳、市郡、街庄三級制,州、市設有州會和市會,街、庄設有協議會,然州、市會議員與街、庄協議會員都是官派,不具民意代表功能。在臺人爭取下,日本當局終於在1935年同意市會及街、庄協議會員半數名額由人民投票產生,州會議員於次年由市會及街、庄協議會員間接選舉產生,任期均為4年。並規定年滿25歲、住滿6個月及年納稅金5圓以上男子,方有投票資格。1939年,臺灣又舉行第2次選舉;原定1943年舉行的第3次選舉,則因二次大戰戰事吃緊而無限期暫停,至1945年日本投降,未再舉行。1935年和1939年的兩次選舉,投票日期都在11月22日。
參考資料
許淑貞,1996。日據時期臺灣地方選舉與政治參與—以兩次市、州會選舉為例(1935-1940)。臺中:國立中興大學歷史研究所碩士論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