尺寸/重量
長度(X軸):19.3cm 寬度(Y軸):26.3cm 重量:7.5g
文物描述
1.本物件為中國國民黨臺灣省警察黨部第十八支黨部委員會給劉全仁之當選證明書,正面寫有「證明書」,背面寫有「(六十一)東支一字第749號」、「中國國民黨臺灣省警察黨部第十八支黨部委員會證明書」、「查劉全仁同志經本會選舉當選為臺灣省警察黨部第四次代表大會代表」、「特此證明」、「中華民國六十一年八月十七日」字樣,蓋有中國國民黨臺灣省警察黨部委員會紅色關印,整個物件保存良好,唯有明顯泛黃現象。2.劉中興黨部是中國國民黨內的特種黨部,主要負責中華民國警察系統,該黨部直接設置在內政部警政署督察室,民國89年(2000)政黨輪替後退出督察室,其下轄的各縣市黨部也改為民間活動。3.劉全仁,民國9年(1920)生,原籍河北省雄縣。民國39年(1950)39 7月至 47 年 (1958)2月擔任臺灣大學駐衛警察隊隊長,期間於民國42年(1953)取得公務員高等考試警察行政人員任用資格,而後歷任臺中市警察局課員、基隆市警察局秘書、經濟課課長、刑事課課長、高雄市警察局分局長、臺東縣成功分局局長。
參考資料
1.胡志崇,1993。警察法規辭典,頁1270。臺北:內政部警政署。2.黃炎東,2004。新世紀台灣憲政體制與政黨政治發展趨勢,頁283。臺北:正中書局。